跳到主要內容
 
:::

研習生FAQ

大學校院研習生選送及研習輔導

研習生申請資格問題

申請者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為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或112學年度第一學期(112年9月後)就讀於我國大學校院不限科系(含應屆畢業生) :

  • 四年制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三年級 (含) 以上在學生,但不包含在職專班生。
  • 二年制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一年級 (含) 以上在學生,但不包含在職專班生。
  • 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碩士一年級 (含) 以上在學生,但不包含在職專班生。
  • 應屆畢業生。

可以,只要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大三在學生即可。

可以,學生須佐證在學證明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即可申請。

可以,學校或學生須提供未來就讀研究所相關佐證資料(如:錄取通知)或切結書以示證明具在校生資格,待入學後,再補齊學籍證明。

否,本計畫申請之研習生資格限中華民國國籍且為大學校院之大三至碩士在學生、應屆畢業生。僑外生及外籍生建議可以申請TCA人才循環交流推動計畫(https://www.talentcirculationalliance.org/)

可以。曾入選為106至111年本計畫研習生並完成結訓者得再申請(以實務研習單位本期核定員額20%為限),但以未曾參與本計畫之學生優先。


申請方式問題

各校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自行上傳相關履歷資料至報名平台,完成本計畫指定先修課程,並於申請送出時檢附完課證明,送出報名資料後即可。

可以,只要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大三在學生即可。

由學校統籌單一窗口至計畫報名系統提出申請,每間學校僅限1組申請帳號、密碼,並於112年5月3日前完成至系統內勾選推薦學生之名單。

  • 今年舊生報名時請點選「舊生註冊」,填寫去年的帳密進行驗證,依據步驟即可重啟帳號,並重新填寫報名資訊。
  • 如果忘記密碼請點選「忘記密碼」,系統會發送密碼至之前註冊的e-mail帳號。

請至本計畫網路學院(https://academy.digitalent.org.tw/),註冊或登入帳號,選定一門先修課程,完成線上課程並考試通過者,即可下載完課證明,課程預計於3/27開放。

沒有,但建議由校級行政單位推派窗口擔任,亦可先進行校內推薦甄選作業。

大學校院推薦研習生不限科系與推薦人數。

須於5月7日前完成各校推薦學生名單含學生自行補足個人能力佐證資料。建議學校應儘早完成推薦學生名單。

建議大學校院授與本計畫錄取研習生相對等之學分,並以願意採認學分之學校為優先(例如:可納入實習專題、校外實習學分等)。進行校內甄選作業推薦優秀學生參與本計畫。


研習生甄選問題

學校送出推薦名單後,會由研習單位篩選並通知合適的學生參與面試甄選,甄選方式包含實體媒合會與線上面試等方式。
近期因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因素,媒合會辦理方式將另行公告。

經第二階段面談後,實務研習單位將於系統點選正取之研習生,系統將主動E-Mail通知研習生相關資訊,並可取得一組帳號及密碼。正取及備取之研習生名單,將於6月30日前公告為原則。

若被多家實務研習單位錄取之研習生,須至系統點選決定要去研習的實務研習單位。

計畫辦公室將以簡訊或E-mail通知學生及學校統籌窗口,可隨時至計畫網站(www.digitalent.org.tw)及報名系統確認最新錄取情形。正取及備取之研習生名單,將於6月30日前公告為原則。


研習津貼問題

本計畫所稱「研習津貼」非薪水,乃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給予每人每月新臺幣7,000元;(以上研習津貼須扣除自付勞健保費)。

由實務研習單位每月撥款至學生帳戶。

否。學生以研習生身分參與本計畫之實務專題研習,非給予薪資,與研習單位非勞雇關係,故不影響學生到其他單位實習或工讀。

研習生須與實務研習單位協調未來研習期間之交通費與住宿費相關事宜。

都會扣,勞健保原則上分為自付額與公付額,實務研習單位會負擔70%的公付額,而研習生需負擔剩餘30%的自付額。因此實際領取之研習津貼為扣除自付健保費用後的金額。


研習時數問題

可以,本計畫研習時數至少240小時,若學生自主學習力強,想多參加實務研習單位或合作企業之研習活動,可請實務研習單位依實際參與時數提出證明,但不得主動向實務研習單位或合作企業請求超過規定之研習津貼。若雙方為聘雇關係不在此限。

不用。研習生至實務研習單位進行實務專題,須平均在6個月的研習期間進行,惟週一至週五參與研習活動的時間,須由研習生及實務研習單位共同討論之。

可以,研習生之學校指導老師可主動提出加入實務專題之討論,實務研習單位依「數位發展部及所屬各機關委辦計畫預算編列基準」可斟酌提供指導老師顧問費或交通費等。


研習活動問題

本計畫之研習場域包括:實務研習單位或其合作企業。研習生可與實務研習單位共同討論每週一至週五參與研習活動的時間,因此並不會影響研習生回校選課。

本計畫採用一致共通的評量基準來驗收研習生6個月的培育成果,包含:完成跨域數位網路學院必修及選修課程、實務研習單位研習活動、實務專題作品等。每個月會請業師於線上針對研習任務給予評分。預計在12月辦理全國性的實務專題競賽,本計畫培育之研習生都需參加競賽,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形式下,讓每位研習生展現其實務專題作品。

研習場域包含研習單位或其合作單位場域,由研習生與實務研習單位協調之。

可以,研習生得因不可抗力之因素,並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診斷書等資料),向實務研習單位申請停止研習,無需償還已請領之研習津貼,但涉及後項規定除外。

研習生有以下情形將予以退訓,並須繳回已請領之研習津貼,包括:

  1.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者,須繳回已請領研習津貼並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2. 因研習生適應不佳,由實務研習單位向本計畫提出研習終止申請並核准者。
  3. 若研習生無法配合計畫或實務研習單位規劃之研習內容(例如:出席時數未達三分之二或多次無故缺席研習課程等),可由實務研習單位向本計畫提出研習終止申請並核准者。

呈上述情形者,統一由實務研習單位於研習生研習終止日七個工作天前提交「研習終止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向計畫辦公室提出研習終止申請,並由計畫辦公室審核與確認。


媒合問題

研習期間,若實務研習單位認為研習生表現優異,得聘為工讀生或實習生。未來研習結束,研習生可與實務研習單位討論,繼續留任或至合作企業擔任工讀生或實習生。

學生6個月研習完畢後,本計畫會協助研習生媒合,留任或轉至企業參與產學合作、工讀或實習。研習生後續須配合本計畫執行結訓研習生追蹤調查作業至少二年,且須告知就業公司、職稱與薪資等資訊。


其他問題

以不涉及實務研習單位與企業專利為原則,須經由三方討論議定之。

實務研習單位應與研習生簽訂合約,明確說明實務研習單位、合作企業、研習生之權利義務,建議研習生可在媒合甄選時與研習單位討論,避免日後研習期間造成相關之糾紛。

本計畫申請說明會簡報資料、大學校院研習生選送及研習輔導申請須知、實務研習單位申請須知皆已上傳計畫辦公室網站(www.digitalent.org.tw)以供下載參考。

可上本計畫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digiplustalent)觀看大學校院計畫申請說明會直播。